政府5招反吸煙 1.限制煙草廣告 由1999年12月31日起,法例禁止煙草商利用電子媒介包括電視台、電台和電影院播放煙草廣告,亦禁止利用互聯網宣傳煙草產品,而印刷媒體亦不得刊登煙草廣告。印有超過一種煙草牌子的煙草價格板的大小規定也有限制,不能超過2000平方厘米。在任何接受贊助的活動中展示煙草牌子均屬違法。 2.設法定禁煙區 根據新修訂的《吸煙(公眾衛生)條例》, 由2007年1月1日起,政府進一步擴大公共場所禁煙區,包括室內工作間、食肆室內、公眾泳池等。2007年前已存在的禁止吸煙區包括百貨公司、商場、超級市場、銀行、電影院等。自2008年7月2日起,在禁煙區吸煙可被定額罰款1500元。 3.限制售賣煙草產品 禁止將煙草產品售賣給未成年人士,同時亦要於卷煙銷售處當眼處掛上中英文標誌,列明法例內容。而在售賣煙草產品時,不可與任何禮物,或可以換取任何禮物的憑證、印花、彩票一併發售。根據法例,煙草產品封包上的健康忠告,須載有規定的字句及焦油、尼古丁含量。出售焦油含量超過17毫克的卷煙,均屬違法。 4.印健康忠告 2007年10月27日開始,所有出售的煙草產品須印上指定圖像健康忠告(見圖)。 5.大幅加稅 財政司 長曾俊華 在2009年財政預算案中,宣布大幅調高煙草稅50%,每支煙收1.2元稅,以一包煙20支計,一包原售29元的香煙將售約37元,加幅達28%。據世界銀行調查,Curbing the epidemic: governments and the economics of tobacco control指出,若每包香煙售價增加10%,高收入國家(如美國 )對香煙的需求會下降4%;在中、低收入國家(如中國、巴西 、南非等)則會下降8%。而在這類國家中,低收入人士會對價格調整的反應較大。 我覺得政府這樣的行為十分正確,因為現在因吸煙死亡的人數每年都在不斷增加,這樣做可以減少空氣污染.吸煙的時候會引起很多併發症,增加政府的負擔.所以我覺得政府這樣的做法十分好,可是也是有一點點缺點的,如果在某個禁煙區中並沒有任何監視,那些吸煙者就會在這段時間吸煙,令行人感到不適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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